立法院資訊網
首頁
會議
議案
公報
法律
立法委員
函送修正「民眾抗爭事件處理程序及聯繫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四點及第十一點規定,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關聯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