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辦理廉政政策規劃考核業務」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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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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