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資訊網
首頁
會議
議案
公報
法律
立法委員
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警政署及所屬「警政業務─強化警備應變措施及維護社會治安」原列9,515萬4,000元(法定預算數9,509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關聯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