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文化資產局業務項下之文創園區年度預算經費,建議自103年度開始回歸至文化部文創發展司年度預算項下編列乙案之說明,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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