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考試院函送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八條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依規定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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