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條、第三十五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定自102年3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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