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請將委員江啟臣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逕付院會二讀,並與本會審查完竣之本院委員盧秀燕等4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0人、委員馬文君等19人分別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尤美女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六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天麟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俊俋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育仁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欣瑩等3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志偉等2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八條之一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經第2會期第15次院會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併案討論,交付黨團協商,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逕付二讀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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