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第14款第4項凍結觀光局「非營業特種基金-交通作業基金」項下增撥觀光發展基金經費9億1,100萬元之五分之一,需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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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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