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公民營公共交通工具優待實施辦法」名稱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實施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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