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名稱修正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並修正條文,定自101年10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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