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審查張恭萬先生為「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十九條「自訴之提起應委任律師行之」,牴觸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有訴訟權之規定,再提起陳情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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