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歲出部分第14款第6項公路總局決議(九)「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所轄基隆監理站遭檢舉在審核汽車運輸業停車場時未盡公平,有徹查必要,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懲處狀況書面報告」,業已備妥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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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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