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資訊網
首頁
會議
議案
公報
法律
立法委員
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經濟部所屬台灣糖業公司、台灣中油公司、台灣電力公司、漢翔航空工業公司及台灣自來水公司投資金額1億元以上之重大興建計畫,有事前規劃欠周,執行能力欠佳或未盡積極等情事,經濟部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一案,檢附「經濟部所屬事業重大興建計畫規劃與執行情形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關聯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