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一、「外國營利事業於國際機場園區內之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儲存與簡易加工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二、修正「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第四條條文;三、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部分條文;四、修正「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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