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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該部主管營建建設基金-林口新市鎮100年度預算編列「行政作業費」6,695萬9,000元及「公共工程費」19億3,353萬1,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區」之「平價住宅」及「產業專用區」推動情形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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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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