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針對該部所屬事業台糖公司「提供土地與投資廠商共同合作開發高雄倉儲轉運園區,因園區管理不當,肇致鉅額財務損失,損害公司權益,應提出檢討報告」所通過之決議案,檢送台糖公司備妥之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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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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