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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法務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業務歲出部分(第12款第1項)通過決議:「有鑑於社會上多數人仍不瞭解『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亦不清楚『性侵害犯罪行為之被害人』已納入本法保護對象,要求本部加強推廣,並提出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備查,並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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