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公告「訂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第四款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業與證券期貨交易、結算、保管事業及其他辦理支付系統業務事業之範圍」,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關聯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