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警察消防海巡空勤機關協勤民力人員範圍」名稱為「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機關協勤民力人員範圍」,並修正第一點規定,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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