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該部營建署第1目「營建業務」第2節「都市及工業區更新」編列「獎補助費」,其中「補助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福建省及台灣省各縣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關聯性工程」2億8,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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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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