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資訊網
首頁
會議
議案
公報
法律
立法委員
函,為修正「優良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第四條附件十一「優良農產品蛋品項目驗證基準」,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關聯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