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有關陳文筆君為建請修訂檢察事務首長應動用檢察事務指令權,違反者應增訂司法檢察事務首長亦應受懲處之明文請願文書乙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9/12/18, 109/12/22 10-02-08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