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羅美玲
羅美玲
何志偉
何志偉
陳歐珀
陳歐珀
連署人
林俊憲
林俊憲
賴惠員
賴惠員
陳柏惟
陳柏惟
許智傑
許智傑
湯蕙禎
湯蕙禎
王美惠
王美惠
鍾佳濱
鍾佳濱
賴品妤
賴品妤
羅致政
羅致政
沈發惠
沈發惠
李昆澤
李昆澤
賴瑞隆
賴瑞隆
張宏陸
張宏陸
陳秀寳
陳秀寳
吳思瑤
吳思瑤
管碧玲
管碧玲
黃世杰
黃世杰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9/11/27, 109/12/01 10-02-05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9/12/04, 109/12/08 10-02-06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9/12/04, 109/12/08 10-02-06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