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中華民國104年5月6日修正公布之「陸海空軍懲罰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十八條條文及108年12月4日修正公布「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第十五條之一條條文,定自109年8月10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9/12/30, 109/12/31 10-02-11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