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送公告「衛生福利部依財團法人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第六款規定,指定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解散之擬議為應經董事會特別決議並陳報主管機關許可之重要事項」,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9/12/25, 109/12/29 10-02-10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院會
109/12/25, 109/12/29 10-02-10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