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講習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9/12/18, 109/12/22 10-02-08 排入院會 院會
109/12/18, 109/12/22 10-02-08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