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廢止「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公告英國、法國、奧地利、丹麥、芬蘭、荷蘭、德國、義大利、紐西蘭、澳大利亞、瑞典、盧森堡、希臘、西班牙、愛爾蘭、比利時、葡萄牙、美國、加拿大、瑞士、匈牙利、智利等二十二國為與我國有機農產品管理同等性國家之五則公告」,請查照案。
-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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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署人
-
- 議案狀態
- 交付查照
- 提案委員
- 原始資料
- misq
日期 |
會期 |
狀態 |
院會/委員會 |
109/12/18, 109/12/22 |
10-02-08 |
排入院會 |
院會 |
109/12/18, 109/12/22 |
10-02-08 |
交付查照 |
院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