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修正「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3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9/09/18, 109/09/22 10-02-01 排入院會 院會
109/09/18, 109/09/22 10-02-01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