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中華民國108年7月31日修正公布之「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七條及第八十一條之二條文,定自109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9/05/29 10-01-15 排入院會 院會
109/05/29 10-01-15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