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有關吳思璇君等為控訴檢方集體濫權違法且舞弊暴力刑案,院、檢執法者玩法犯法,陳請刪除違憲之惡法國家賠償法第13條、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採陪審制等法請願文書等共4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8/11/08, 108/11/12 09-08-09 排入院會 院會
108/11/22, 108/11/26 09-08-11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