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旅客及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或經郵遞動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名稱修正為「旅客及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動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8/10/04, 108/10/08 09-08-04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8/10/04, 108/10/08 09-08-04 交付審查 院會
108/10/04, 108/10/08 09-08-04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