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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公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第四款第二目具有數位內容產業教學專門知識或技術之專業工作」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8/03/15, 108/03/19
09-07-05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8/03/15, 108/03/19
09-07-05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