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公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具有經濟領域特殊專長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8/03/15, 108/03/19 09-07-05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8/03/15, 108/03/19 09-07-05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