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人民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申請回復權利辦法」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8/02/15, 108/02/19 09-07-01 交付查照 院會
108/02/15, 108/02/19 09-07-01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