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電業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所稱一定規模」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7/12/28 09-06-15 排入院會 院會
108/02/22, 108/02/26 09-07-02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