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中華民國107年5月23日修正公布之「法務部組織法」第五條條文,定自107年5月25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7/11/09, 107/11/13 09-06-08 排入院會 院會
107/11/09, 107/11/13 09-06-08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