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資訊網
首頁
會議
議案
公報
法律
立法委員
函,為修正「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7/11/30, 107/12/04
09-06-11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7/11/30, 107/12/04
09-06-11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