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修正公布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及第九十八條之六條文,定自公布日後6個月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7/11/23, 107/11/27 09-06-10 排入院會 院會
107/11/23, 107/11/27 09-06-10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