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CCC7210.70.10.00-5「塗漆、清漆或被覆塑膠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具電氣特性,以頻率50赫芝最大磁通密度1.5韋伯/平方公尺時鐵心損失在6.5瓦特/公斤及以上者」等17項臺灣產製之貨品輸往越南,取得本部國際貿易局核發之輸往越南彩色鋼板配額證明書者,出口時應主動於出口報單「輸出入許可文件號碼-項次」欄位填報證明書號碼向海關申報,並列入「限制輸出貨品表」,請查照案。
-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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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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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案狀態
- 交付查照
- 提案委員
- 原始資料
- misq
| 日期 |
會期 |
狀態 |
院會/委員會 |
| 107/11/23, 107/11/27 |
09-06-10 |
排入院會 |
院會 |
| 107/11/23, 107/11/27 |
09-06-10 |
交付查照 |
院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