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及「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 (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9-07-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院會
107/11/09, 107/11/13 09-06-08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院會
107/11/09, 107/11/13 09-06-08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