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送「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六日震災災區範圍」為花蓮縣花蓮市、新城鄉及吉安鄉,並自107年2月6日生效,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7/03/02, 107/03/06 09-05-02 排入院會 院會
107/03/16, 107/03/20 09-05-04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