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9-08-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院會
107/11/02, 107/11/06 09-06-07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 院會
107/11/02, 107/11/06 09-06-07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