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三條附件,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7/05/18, 107/05/22 09-05-13 排入院會 院會
107/05/18, 107/05/22 09-05-13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