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中華民國106年1月26日修正公布之「電業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及第四項,定自106年10月15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6/10/27, 106/10/31 09-04-06 排入院會 院會
106/11/10, 106/11/14 09-04-08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