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倪有康君為針對各式金融詐欺罪犯,建議修法沒收其不法所得,並訂定相關配套機制,給予各式獎金與追討不法所得產生正向連動,以期鼓勵司法相關人士之辛勞,強化其查緝不法所得之意願請願文書等共3案,經審查結果,均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6/09/29, 106/10/03 09-04-02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