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業者申請改發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許可執照審查作業要點」,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6/10/13, 106/10/17 09-04-04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