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與「電子支付機構清償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十二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6/05/12, 106/05/16 09-03-13 排入院會 院會
106/05/26 09-03-15 排入院會 院會
106/10/13, 106/10/17 09-04-04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