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廢止「漁產平準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及修正「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等5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9次及第10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之展延審查期限,茲依規定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6/04/21, 106/04/25 09-03-10 排入院會 院會
106/04/28, 106/05/02 09-03-11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