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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應針對部分曾接受補助之公有零售市場仍存有低度利用或閒置情形,及傳統零售市場現代化成效不佳之缺失提出檢討報告,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6/04/21, 106/04/25
09-03-10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6/04/21, 106/04/25
09-03-10
交付審查
院會
108/11/19
委員會發文
經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