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老人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組織準則」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6/04/21, 106/04/25 09-03-10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院會
106/04/21, 106/04/25 09-03-10 交付審查 院會